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凡学百艺,莫不有师。
培养一批讲政治、有理论、精业务、善监督、会办案的检察人才,是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也是确保检察事业后继有人的百年大计。
“第一次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沟通并不顺畅,我表达的内容,对方听不明白,也不理解。”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民行、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何静至今都还记得,自己刚走上工作岗位时遇到的那些困难。“庆幸的是,在职业生涯起步阶段,我遇到了我的结对导师——马菊花检察官,她的悉心教导,让我少走了不少弯路,并很快进入角色。”

在宁夏检察机关,像何静这样的青年检察人员不在少数。他们学历高,理论有功底,工作有激情,但也有实践盲区。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聚焦青年检察人员成长成才,以“传帮带”为抓手,创新推出“青蓝工程”“导师制”等多元培养模式,通过政治引领、业务赋能、实践锻炼,构建起“老带新、专带全、强带优”的人才培育体系,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青春动能。
“师徒结对”是各级检察院“传帮带”的核心载体。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在2024年完善“青蓝工程”机制,14名职业导师与23名青年检察人员结对,每季度开展总结交流,还通过青年检察人员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让他们参与案件讨论,快速掌握类案办理技能。“刚进单位真是什么都不懂……”提起刚接触工作时的情景,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重大、职务、经济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崔强表示,“我的导师张招娃不仅耐心指导我审查卷宗、梳理证据,更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深厚的为民情怀,让我明白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待与信任。她带我出庭、教我撰写文书……在点滴实践中将经验倾囊相授,帮助我从一名初入职场的新手逐渐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检察官助理。”

2025年,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持续深化“大检‘青’动能”工程,检察官走上讲台,结合典型案例帮助青年检察人员厘清办案思路;外出培训的检察人员归来后开展“一人培训、全员受益”分享会,让“传帮带”从“面对面教”延伸到“全方位学”。
西吉县检察院同样以“青蓝工程”为抓手,2025年精准选出11对师徒,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中形成“老带新、专带全”的良性循环。同时,该院落实“双导师”制度,通过“师徒结对、导师帮带”,全面提升青年检察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还针对新入职人员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助力其快速完成角色转换。此外,该院将政治引领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依托“西检大讲堂”“青年干警理论学习小组”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走进红色教育基地,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传承红色基因、永葆政治本色。
“这一段文字还要继续精简,图片设计还要再精美些……”在吴忠市红寺堡区检察院办公室经常能听到这样的对话。“我的文稿导师是副检察长李永福。”该院办公室文秘杨生丽说道,“我们院建立‘双导师’青年检察人员培养机制,青年检察人员选择一位与自己业务工作相关联的导师,同时跨部门、跨业务选择一位跟班学习的辅助导师,进行结对‘传帮带’,我的另一位业务导师是综合业务部主任马蓉。”据了解,该院以“匠心·匠艺·匠星”品牌为引领,组织16名导师与32名青年检察人员结对,量身定制“一对一”帮教计划,“徒弟”通过全流程参与“师傅”办案进而全方位跟进学习。

此外,该院还开展“事交我办请放心、案交我办有质效、文经我手无差错”“悦读青春•书香检察”读书活动等,为青年检察人员成长成才搭建平台,让青年检察人员在比学赶超中全面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在此模式下,该院青年检察人员成长迅速。2023年以来,25名青年检察人员荣获县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区政法英模”马蓉等先进典型;12件案件获评全区典型案例;由青年检察人员组成的“解民忧”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国“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联合团委实施的“青雁护苗”计划被评为“全区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
银川市、吴忠市利通区、同心县检察院则通过仪式化结对,让“传帮带”更具仪式感与责任感。2025年4月,银川市检察院在世界读书日开展“青蓝结对”活动,14名资深检察官与14名青年检察人员结对,既通过读书会分享思想感悟,又以“传帮带”传承检察经验;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印发《青年检察人才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14对“师徒”签订《结对证书》,明确“传帮带培促”培养路径,并结合考核机制,推动青年检察人员学思践悟;吴忠市同心县检察院10对“师徒”分别签订“导师制”培养协议,为“传帮带”按下“加速键”。

“作为一名参与‘传帮带’的基层检察院检察人员,我深切体会到这一制度对我们成长的关键作用。导师不仅手把手传授实务技能,如规范制作笔录、精准研判案件,更以‘执法为民’的初心和‘如我在诉’的情怀感染着我。通过跟案学习、实战演练和复盘总结,我不仅提升了办案能力,更筑牢了职业信仰。这份‘传帮带’的情谊,是传承更是责任。”检察官助理周少帅感慨道。
“我有幸成为‘青蓝结对·导师帮带’的一名学员,导师以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对我悉心指导。”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普通、重大、职务、经济犯罪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艾晓霜表示,导师传授给她的,不止是办案的技能,更是现代化的司法理念、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及高质效履职办案的态度。
从案例教学到实践历练,宁夏检察机关以“传帮带”为纽带,为青年检察人员的成长赋予了坚实的后盾,加速了青年检察人员角色转变和能力提升。如今,在“传帮带”的助力下,一批批青年检察人员正成长为检察事业的中坚力量,用青春与实干书写新时代检察担当,为宁夏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筑牢人才根基。
在大力实施“青蓝工程”“导师制”等多元培养机制的基础上,宁夏检察机关在师资队伍建设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按照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师资库建设要求,对师资标准逐一筛选和资格审核,建立具有36名师资(含系统外15名)的检察官职前培训师资库;认真开展“法学名师进检察”活动,积极商请西北政法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大学研究推荐,增补46名优秀师资,为优质检察教育培训注入“外脑”力量;严格审核推荐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人选推荐工作,薛正俭、魏宏宇2名同志成功入选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